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经济 > 正文

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义务 北京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

时间:2023-05-09 18:55:25    来源:    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汤立斌)北京证监局5月9日披露了关于对北京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下称“北京川宝投资”)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。经查,北京川宝投资存在管理、运用私募基金财产,未恪尽职守地履行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义务。

根据披露的信息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。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京川宝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督促该公司应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,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。

据悉,北京川宝投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,北京证监局将择机对北京川宝投资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。

关键词:

凡本网注明“XXX(非中国微山网)提供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。

特别关注